國家青螺濕地環教區 勿騷擾野動 違規將重罰

邇來民眾進入澎湖縣國家級青螺重要濕地青螺沙嘴區域海邊嬉戲遊玩,然近期為海鳥類等野生動物的繁殖季節,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呼籲民眾切勿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等行為,否則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或濕地保育法重罰。

國家級青螺濕地是澎湖最大的濕地,範圍包括有青螺村、紅羅村及白坑村等地方。該區域包括有湖西鄉青螺砂嘴海岸、紅樹林造林區及復育區、青螺魚塭濕地及紅羅潮間帶等。

因國家級青螺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範圍內分為環境教育一區、環境教育二區、永續利用區及風景區等4區,環境教育一區正位於國家級重要濕地北端的青螺沙嘴地段,近日恰為海鳥類等野生動物的繁殖季節,尤其為野生動物保育類鳥類小燕鷗繁殖棲息處所。

因有民眾在青螺沙嘴國家級濕地環境教育區內海邊嬉戲或攜帶釣具。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此行為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依同法之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獵捕、宰殺之情形,否則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期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另濕地保育法規定,在國家級重要青螺濕地環境教育區內違反該區域明智利用之時間及項目,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停止使用行為;屆期未停止使用行為、改正或恢復原狀者,按次處罰。

澎湖縣政府在此呼籲民眾,愛護野生動物是大家共同責任,而處罰是不得已的手段。在允許明智利用之精神下,每年的4至7月底為野生動物鳥類的繁殖季節,請勿進入環境教育區沙嘴地帶等區域及不干擾燕鷗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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