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外帶加熱菸回國違法 最高可處500萬元

從國外攜帶加熱菸回國,無論代購或自用都違法,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擷自Pixabay圖庫)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報導)即將進入暑假旅遊旺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目前市面上還沒有經衛福部核准的加熱菸,已有民眾從國外攜帶回挨罰,無論代購或自用都違法,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00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新法今年3月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須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27日表示,依現行法令,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組合元件。

 目前尚無經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劉家秀指出,違法製造、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使用者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

 截至今年614日止,經海關移請衛生局查處旅客違法攜入加熱菸案件,共69件,其中68件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1件完成裁處,開出罰鍰5萬元。

 劉家秀以民眾小明(化名)為例說明,小明今年4月回國時,在隨身行李內攜帶加熱菸菸草柱1條,通過海關時被攔查發現,海關依法扣押菸草柱並移請當地衛生局查辦;小明向當地衛生局陳述意見後,遭判定違規行為屬實,裁處5萬元罰鍰。國健署提醒民眾,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

 董氏基金會則透過新聞稿表示,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解封,出國旅遊暴增,近期連續接獲檢舉,有領隊利用帶日本旅行團的工作之便,在行程中向客人強力推銷購買日本加熱菸。

 董氏基金會強調,目前還沒有任何菸商通過加熱菸上市審查,任何加熱菸在國內都是違法的新興菸品,呼籲政府應依法加強取締、勿輕易放行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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