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遙控無人機違規 縣府依民用航空法開罰

 (記者李三祿報導)由於海上花火璀璨升空吸引遊客一睹盛況,相對的利用遙控無人機拍攝也相當多,曾經在觀音亭園區墜落傷及觀眾,幸無生命危險;另外,縣府日前也針對2起無人機違規使用案進行裁處,共罰鍰新臺幣24萬元,提醒飛友依規定使用無人機,以免違規受罰。

 縣府旅遊處表示,首件違規飛安事件於424日在馬公市民生路、介壽路口附近,操作人於本縣公告禁止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飛行,且未經民航局核准從事飛航活動,致無人機碰撞電線桿而掉落,造成現場人員受傷,經查證涉及違規情節共5項,明顯違反民航法規定,依規罰鍰新臺幣15萬元。

 另1起違規案是428日在馬公民生路32號,操作人於本縣公告禁止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飛行,且未經民航局核准從事飛航活動,經民眾報案後由警察局前往勸阻,並通知空域管理單位,經查證涉及違規情節共3項,縣府依規裁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

 旅遊處表示,本縣除民航局原公告之機場飛航管制範圍外,其餘中央機關提報之管制場域共計105處,包含軍事設施、法院監獄、中油臺電、警察局、13處直昇機停機坪等,請飛友切勿誤闖禁區以免觸法。另行政機關、學校及法人可以透過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線上申請,解除禁飛管制措施。

 旅遊處指出,除了上述公告飛航管制範圍,其餘仍須遵守民航法及相關子法基本操作限制規定,否則違規受罰事小,如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恐得不償失。

 旅遊處提醒飛友們,在禁限航範圍內切勿違規飛行,違者除依法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外,如因故造成航空事故亦有刑事及民事責任。請飛友利用民航局「Drone Map APP」行動通訊軟體,確認活動範圍及操作限制是否符合規定,亦可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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