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包裝減量、禁用PVC材質 7月上路

●環保署網購包裝減量最新規定將於71日起上路。(示意圖,擷自Unsplash圖庫)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購包裝減量最新規定將於71日起上路,訂定包材、重量比值、禁用PVC材質等,另外要求大型業者須達到年度減量目標,若有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環保署2月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71日生效,規範所有網際網路零售業網購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材90%以上回收紙含量;塑膠包材摻配25%以上再生料。

 根據規範內容,網際網路零售業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PVC材質,並須符合回收紙混合率90%以上及塑膠再生料摻配比率25%以上;中型業者(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處以上)須符合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大型業者(資本額1.5億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處以上)還須再符合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

 中、大型業者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包裝材總重量/包裝材+商品總重量)設有限值。包裝箱(袋)內商品總重250公克以上且未滿1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40%1公斤以上未滿3公斤,比值須小於30%3公斤以上比值須小於15%

 大型業者除包裝材料及包裝重量比值外,並要求平均包材減重率在民國113年底前達25%114年底前達30%115年底前達35%;循環箱(袋)使用率在113年底前達2%114年底前達8.5%115年底前達15%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指出,若是在包裝材料及包裝重量比值不合規範,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另外在企業年度包材減重率部分若未能達標,則會要求提出精進計畫。

 王嶽斌強調,網購平臺的個人賣家暫不納管,71日正式上路後,也會再宣導;接著將請地方政府進行稽查,稽查的順序則是「由大到小」,會將有無自主管理納入查核重點,若沒有設計自主管理的方式,就會對運送貨品進行抽查。

 根據統計,零售業網路銷售金額逐年攀升,從1062,283億元成長至1104,303億元,約使用2.2億個網購包裝,產生約5萬公噸包裝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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